出口退税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概念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出口退税实际上是被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国际惯例”。
(一)退什么税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能退多少
出口退税的税点不是统一的,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退税率。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有较高的退税率,相应地,国家不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就很低,有些产品的退税率甚至为零。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征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并对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服务如何适用退税率进行了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用一句话概括这次增值税退税率调整,就是“征退16%同降为征退13%,征退10%同降为征退9%,其他退税率不变”。此次退税率调整范围仅仅限于原征退税率一致(16%或10%)的情况,原来征退税率不一致的,只对征税率进行了调整,退税率没有调整。调整后,现行的出口退税率仍为5档(不包括离境退税),分别是13%、10%、9%、6%、0。
出口退税率如何查询1.确定产品HS编码(1)首先要确认该商品的主要功能用途成分是什么。对于普通商品而言,功能用途决定了它的归类属性。(2)关注章节描述。在商品归类工作中,章节描述特别重要。(3)注意同类比对套用。一般来讲,凡是商品总能找到同类型的东西。你的产品可能比较新,报关行、海关还没有接触到,这时提供同类产品比较说明就非常重要。(4)学会使用“未列名”。“未列名”其实是海关给很多产品预留了一个通道,因为未来是不可知的,HS编码不可能把什么都包含在里面。2.查询产品出口退税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出口退税率查询。常规商品,百度搜索“HS编码查询”,输入产品名称后,点击查看详情,查看产品具体信息,会直接显示产品退税率。
(三)凭什么退
凭什么退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依据。各国的出口货物退(免)制度是基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本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由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这就是说:一个国家可以对本国的出口产品退还或免征国内税,别国不得因此而对该国产品采取报复措施。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明确规定:“补贴是其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做出财政支持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的某种利益。”该协议的附录二还规定:“间接税减免计划允许对在出口产品生产中的消费投入而征收的前期累积间接税进行免征、减征或延期支持。同样,退税计划允许对在出口产品生产中的消费投入而征收的进口费用进行减征或退还。”因此,出口货物退(免)税额只要不超过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就不是出口补贴,是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发布施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四)怎么退
怎么退说的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问题。在出口业务中,企业类型不同退税的方式也不同。生产企业执行的是出口免抵退税政策,而外贸企业执行的是出口免、退税政策。
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在许多方面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如必须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才能参与退税计算,单证的收齐期限、退税方式都是一样的,贸易方式的涵盖范围也基本相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出口货物来源不同。(2)退税计算方法不同。外贸企业计算退税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或消费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基础,而生产企业则以出口货物的出口专用发票上的FOB价格折算的人民币价格为基础。(3)使用的退税系统不同。
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免税,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顶,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按规定予以退税的一种退(免)税方式。外贸企业的免、退税政策分为以下三种方式:1.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2.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3.不免不退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更何况还有禁止出口的货物。
(五)何时退
何时退指的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问题。
1.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
出口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并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之前要求的认证期限是开票之日起的360天之内。这个期限从更早的90天,到180天,再到360天,当我们还在想下一个政策抵扣期限是否改为720天的时候,在2019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直接取消认证期限了。这对纳税人来说是重大利好。要知道自从有了抵扣期限之后,企业财务部门与非财务部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税局之间就不断就这个问题扯皮。
2.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了2020年2号公告,其中第四条对出口退税申报等相关业务办理期限做出新规,简单来讲就是:对于出口退税申报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开具,只要凭证和信息齐全,就可以来办理。同时,每年4月份也无须办理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和出口退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但需注意,出口货物收汇或者不能收汇申报手续仍需按期办理。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在收齐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例如,2019年出口的货物,即使在2020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未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在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齐全之后,可随时办理出口退(免)税。
3.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
自2020年2号公告实施之日起,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和出口退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无须办理。
4.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期限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请开具。例如,2019年委托出口的货物,即使受托方于2020年4月15日前没有来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齐全之后,可随时来申请开具证明。
5.收汇或者不能收汇申报手续
出口收汇资料是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之一,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里关于收汇规定仍继续有效,因此出口企业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申报手续。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享受退(免)税优惠需具备一些基本条件:(1)出口货物已经报关出口、只有完成报关手续并已离境的出口货物才允许参与退免税计算。(2)购进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没有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参与退税计算。(3)出口企业必须开具销售发票且对出口货物作了销售收入账务处理。(4)外贸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需要有代理企业从主管退税部门开来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5)从事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其加工手册或电子账册必须已经在海关核销。(6)出口货物的货款要及时回收。虽然现在实行年度总量核查制度,但如果出口金额与收汇金额差额较大,就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如此必然会对企业的退免税造成很大影响。(7)申报退免税的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要齐全。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不需要再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资料,只需要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数据资料即可。而且所谓的无纸化仅限于申报环节,纸质资料还是必不可少的,只不过这些纸质资料改为由企业存档备查了。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未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其出口业务虽不退税,但可以免税。外贸企业因企业的性质、规模等不同,执行的出口优惠政策也不同。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一般都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外贸企业,不论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只能免税而不能退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的货物出口后不能退税。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的货物,因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所以也不能退税。但无论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提供税务局代开的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进行出口退税。不过外贸企业退税是按出口货物退税率与征收率更低的一项来计算的,也就是就低不就高。例如,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为3%,如果购进的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高于3%,按3%计算退税;如果购进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低于3%,则按退税率计算退税。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时,务必要把退税率这一因素考虑进去。对于退税率比较高的出口货物,尽量不要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除非货物的价格较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外贸企业适用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不像生产企业那么复杂,但也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这里主要是指出口货物必须是国家政策允许退(免)税的货物。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或零税率的货物出口后应该按规定缴纳出口增值税、出口关税等。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代码与申报系统的商品代码必须一致。如果遇到海关调整商品代码而申报系统未及时升级时,企业可按报关单上的代码申报,但要附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企业出口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量单位至少要与出口报关单上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申报的计量单位之一相符,且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要与出口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一致。如果出口货物由多种零部件组成,出口企业应针对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书面报告,加以说明。
二、出口退税需要用到的电子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后,需要综合使用几个电子系统,才能完成退税工作。这几个电子系统分别是:退税部门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海关的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外汇管理部门的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开发的出口业务退税专用的电子申报系统,也是对出口货物进行退免税申报时使用的最主要的系统。企业出口货物后的退免税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都是通过这个系统来提交的。由于申报系统不断升级,退税率也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实时更新,所以出口企业申报时,一定要使用最新版本的退税申报系统。
(一)出口退税申报渠道
系统上线后,外贸企业可选择以下三种申报渠道中的任意一种来办理退(免)税业务:
1.离线版申报系统企业可在离线版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生成申报数据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功能完成申报数据的上传、自检、疑点下载、正式申报等业务,也可前往主管退税机关现场申报。如果选择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退税模块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后,点击“离线申报”按钮,即可进入业务事项办理界面。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模块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后,点击“在线申报”即可在线完成申报数据采集、自检、正式申报等业务。
3.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根据申报企业类型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选择“出口退税(外贸金三版)”或“出口退税(生产金三版)”跳转至对应页面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
(二)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0)勾选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按钮,将报表保存至本地电脑后,进行表单打印。(11)点击申报结果查询页面,查看数据正式申报后的审核状态。新版系统提供智能配单和明细采集两个入口采集申报数据。智能配单。业务量较大的外贸企业,可进入[智能配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报关单导入],导入从电子口岸下载并解密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智能配单操作,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明细数据,减少手工录入。明细数据采集。业务量较少的外贸企业,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明细数据采集],手工录入申报数据。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是海关总署组织开发的、对企业出口货物的单证信息进行监管的电子系统。随着国家对出口收汇管理的放宽以及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改革,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在出口退税中的作用也大大减弱。现在电子口岸的主要作用就是查询出口报关单信息数据,为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申报录入提供帮助。出口企业现在使用的主要就是该系统的出口退税子系统。操作模块主要有:结关信息查询数据报送、数据查询、数据下载、业务规范等。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开发的、对企业出口货物收到的货款进行申报的电子系统。企业对收到的每一笔货款,不论是外汇还是人民币,都要通过本系统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信息将通过本系统传送至退税主管部门和海关等单位,以便有关部门对出口业务的收款情况进行监督。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与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共用一个电子平台系统,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网址:zwfwsafegovcn/asone也可以说这两个系统是该平台的子系统。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主要操作模块有申报单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公共数据查询、工作日志查看等。其中,申报管理模块是对出口收入进行申报的工具模块。每一笔出口收入都要在本模块录入后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它又分为涉外收入申报单与境内收入电报单两部分,企业根据收人的途径分别进行申报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的,是对企业出口收汇业务进行监测的电子系统。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出口业务的收汇核销,对出口企业的收汇或收款不再实行单笔核销,而是实行年度总量核查办法。这大大放宽了对企业出口业务收汇的监管政策,出口企业只要对超过规定期限的贸易信贷款项及融资等通过本系统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无须再对每笔收款业务逐笔申报。年终时,如果企业本年度的出口报关总金额与收款总金额基本保持平衡就算正常,否则将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控企业,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主要操作模块有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和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网上管理模块是企业进行申报时使用的模块,包括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转手买卖收支时间差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其他报告四个子模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有关模块录入申报内容。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是关于企业的基本信息及企业出口报关与收汇情况对比监测的模块,如果企业数据异常,系统就会在此模块发出预警,外汇管理部门也会通过此模块对企业发出核查通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包括企业管理状态查询、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企业留言等五个子系统。
各电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四个电子系统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在出口货物退税过程中使用的主要电子系统,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信息都是在这个系统中提交的。但出口企业要实现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需要录入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出口货物的单位及数量等数据,这些数据需要在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查询,存档所用的报关单纸质资料也需要在该系统中打印。出口货物的收汇要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外汇管理部门还需要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来监测出口企业的出口收汇情况。如果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监测到出口货物收汇异常,就可能会影响企业出口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程序
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程序:出口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审核与国库中心退库。当然,对于新办企业在正式提出退税申请之前,尚需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到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及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等手续。
出口退税需准备事项(1)退税前准备资料:①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备案(商务部)。②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③开通电子口岸,领法人卡、操作员卡(电子口岸)。④登记名录,开通外汇收支申报、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外管局)。⑤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当地所属税局)。⑥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2)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安装要求:一台电脑安装一套报税系统,电脑硬件配置不宜老旧。(3)出口退税软件及退税文库的下载: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当地电子税务局官网都可以下载。(4)最新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事项:做到及时升级更新。
出口企业申报
货物出口后,报关信息会通过海关传输到税务部门,企业要第一时间在口岸系统内跟踪报关信息状态,加强凭证单证收集,做好企业内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间配合,凭证资料齐全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申报。
当出口企业完成报关,取得进项发票并收汇后,还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然后就可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录入退税申报数据(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汇总申报表、打印申报表、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包)。实行无纸化管理的企业不需要提交常规纸质资料(特殊业务除外),如果是四类出口退税企业需向税务局递交相应的收汇凭证。
税务部门审核
企业递交资料完成,税务局受理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后,对企业递交的出口退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企业发放退税款。需要指出的是,新企业申报首笔出口退税时,主管退税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与函调。所谓函调,是指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出口货物退税函调管理办法》,由出口退税部门向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所属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其是否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接收函件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核查,进行回复,达到协助发函方进行退税业务管理的目的。
国库中心退库
国库中心退库是指国库从收到税务部门传递的退税信息到实际完成退库的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新企业首次申报退税完成并收到退税款后完成退税流程,才可进行下一次的退税申报。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待办。。